每次重覆閱讀一本書、看一部戲,都有機會帶給我們不一樣的感覺,以大中華兩岸三地最為人熟識的周星馳的電影為例,小時候我們會當成喜劇去看待,裡面每個劇情仿佛都成為那時候自己的笑點。成年後,經歷過紅麈洗禮,有很多人反而會覺得是一部命運悲劇,為主角命運不由人的結局哀傷。有些人甚至超越了悲和喜的角度,詮釋為對世事無常的執著並沒有悲喜,抽離地看著主人公受著命運的擺佈,當中並沒有什麼意義。為何會出現很多人在人生不同階段看同一個文本或劇作時,都有不同的詮釋角度?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出於對某種事物的詮釋是取決於一開始我們是如何接近這些資訊,如何切入面前的資訊。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把一部電影當作成一部喜劇來看待,我們自然就會專注於該劇的荒謬、喜劇等細節。如果一開始當作為一部愛情悲劇來看待,就會專注於每個有關愛情、悔恨等細節。如果當成是一種哲學電影,就會以一個更旁觀的角度去看這部電影,去與留都沒有什麼理由,只能看著自己被命運無情的擺佈。所以用不同角度切入劇情,每個細節部份的詮釋就會不同,甚至修正我們本身對原有整體劇情的理解。
平常我們認為理解一本書,是透過理解每一個字開始,繼而組合成對每個句子以及章節的理解,最後組合成對一本書的全面理解。換句話來說,就是組合一些基本底層慨念進而上升到一個整體慨念。但如果我們要對一本書有忠實客觀理解,則需要排除個人偏見以及主觀感覺,甚至其他人的理解的影響。如果本身理解一個內容之前有自己的情緒立場、個人取態,就是偏見。很多時候我們往往都是帶著預設立場或情緒去看待一件事物,對該事物有一定預期,以自己有限範圍的理解去詮釋一件事物的意思,甚至對原來對細節的理解更新,再由每個細節組合以及變化出不同的整體理解方式。所以從詮釋學角度來說,理解一件事物亦有可能反過來由改變本身的切入角度去改變整個細節架構,再改變對事物整體的理解角度,變成一個循環。
偏見在這裡是沒有帶有任何負面的意思,事實上這些所謂的個人偏見及情緒並不是一種壞事,因為如果我們不帶有某種偏見,是根本完全不能理解文本內容,最後能理解的只是一些文字組合。而組合每個對細節的主觀理解並不像 1+1=2,很多時候會1+1=3或者4,甚至會有更高層次的整體理解。一本書的作者嚴格來說只是從一種角度去切入而寫成一本書,甚至可以說一本書的第二、三作者就是可以對這本書有其他詮釋角度的人。但如果最開始沒有作者這種偏見,根本連這本書都不存在。再推而廣之,我們每個人對每件事物的詮釋角度不同,該事物對自己本身的意義都不同,是由我們去賦予一件事物的意義,而事物本身的存在並沒有什麼意義。當然,有很多不同類型的文本是需要每個人在一個統一的角度上思考,不需要或不方便有自己個人的詮釋,甚至不能有其他詮釋空間,例如當地法律、產品說明書等。
